本報北京12月30日訊 記者郄建榮“史上最嚴”新環保法兩天后即將實施。環保部副部長潘岳今天表示,既然被稱之為史上最嚴的環保法,那麼,也就必然會考驗環保部門是否具有“最嚴格的執行力”。他要求,全國環保系統一定要剋服畏難心理,主動而為,鐵腕執法,絕不能使這部良法變成不能有效實施的一紙空文。
  針對即將實施的新環保法,環保部、全國人大環資委、全國人大法工委今日在京聯合召開新環保法實施動員全國電視電話會。
  歷經兩屆全國人大常委會;4次審議;兩次公開征求意見;整部法律只有兩條一字未動;首次將按日計罰、持證排污等寫入法律。因此,新環保法的實施備受關註。
  據環保部介紹,新環保法一方面授權環保部門對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設施設備可以查封扣押,對超標超總量的排污單位可以責令限產、停產整治。針對違法成本低的問題,設計了罰款的按日連續計罰規則;針對未批先建又拒不改正、通過暗管排污逃避監管等違法企業責任人,引入治安拘留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一方面,它也規定了對環保部門自身的嚴厲行政問責措施。違規審批、包庇違法、發現或接到舉報違法未及時查處、違法查封扣押,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未依法公開政府環境信息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過、降級、撤職、開除,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潘岳在會上表示,環保部將以新環保法實施為龍頭,儘快形成一整套生態環保法律法規體系,配合立法機關,全力推動《大氣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以及《排污許可證條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生物遺傳資源獲取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制修訂工作,在立法過程中廣泛吸收國內外最嚴格的立法成果,結合中國國情對現有的環境法律制度進行認真梳理,填補空白,逐步解決不協調不一致的問題,同時,要健全執法依據,落實環境責任,強化責任追究制度,維護環境權益,實行嚴格的損害賠償制度。
  為保證這部新環保法的有效落實,環保部將集中發佈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現場停產整治,信息公佈等一系列配套管理辦法,這些配套辦法將與新環保法同步實施。
  環保部認為,新環保法以及上述配套辦法的實施,過去的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環境監管不足、執法力量不夠等情況將得到有效的扭轉。再加上,這些配套制度與此前出台的“兩高”司法解釋、環保與公安聯動執法等將共同構築了嚴厲的法網,極大地震懾違法排污行為。
  (原標題:絕不能讓新法變成一紙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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